市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镇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镇教发〔2025〕37号)精神,现将2025年度教师初定职称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市属学校(单位)教师,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教师岗位任教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向市教育局申报初定二级教师(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
2. 市属学校(单位)教师,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向市教育局申报初定二级教师(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
3. 市属学校(单位)教师,具有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一级教师(讲师)。
如存在其他情况人员,根据《镇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镇教发〔2025〕37号)《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人社职〔2025〕6号)和《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人社职〔2025〕7号)执行。
二、申报流程
1.职称初定采取网上申报形式。
2.参加初定人员至镇江市教师专业发展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teacher.jshuixue.com)进行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申报人员同时需要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填报材料(登录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
3.以学校为单位提交相关纸质材料:①镇江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初定申报人员名册(附件1),②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初定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附件2)。以上材料均须相关单位盖章。
4.申报结束后,将由镇江市教育局组织综合评议,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三、审核原则
1.坚持条件原则。严格执行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有关规定,坚持全面、客观、公正、规范进行审核。
2.多元评价原则。申报对象须接受教职工民主测评、学生满意度测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等评价。
3.注重能绩原则。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工作业绩。
四、相关工作
相关学校(单位)请于2025年9月30日前上报2025年职称初定教师花名册(盖章)及电子稿。联系人:吴玉萍(资格条件),电话:88916342;欧阳丽娜(系统),电话:15806106509。如对职称初定政策不清楚,一律由学校人事干部提出咨询,统一解答。
附件:1. 镇江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初定申报人员名册
2. 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初定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9月12日
附件1
镇江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初定申报人员名册
申报单位(盖章):
|
工作单位 |
学段 |
隶属部门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最高学历(学位) |
最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 |
所学专业 |
参加工作时间 |
教师资格证书种类 |
拟初定职称 |
所从事专业 |
送审学科 |
135考核情况 |
备注 |
|
XX中学 |
初中 |
镇江市教育局 |
XXX |
男 |
2019.06 |
大学学士 |
2019.06 |
数学 |
2019.09 |
初中 |
二级教师 |
数学 |
||||||
注:1.电子表格使用excel表制作并上报;2.表格各类时间一律用6位数字填写,如1965.02;3.学段:填写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九年一贯制根据任教情况填写初中或小学等。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初定职称
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本次教师系列初定职称申报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经学校(单位)全面考察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和师德师风情况,╳╳╳等╳╳位同志(名单附后)目前没有违反教师职业操守和师德师风的情况。
特此说明。
单位名称(盖章)
2025年╳月╳╳日
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初定职称
申报人员名单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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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初定类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