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镇江新区教育督导室:
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强教育督导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提高教育督导科研水平,进一步推进我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19年优秀教育督导案例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等校责任督学
二、主要内容
围绕责任督学热点、难点问题,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撰写案例。督导案例可就责任督学在督导工作中督促检查学校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招生、收费、择校情况,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安全情况,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部署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论述。主题要鲜明,富于时代性,体现改革精神。2000字以内。案例文本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一)案例描述。背景的描述要简洁,清晰,要体现教育背景;案例经过的描述要具有典型性和真实性,呈现主要矛盾和冲突形式。
(二)案例分析。分析引发案例的原因,对该案例的矛盾表现进行归因分析。
(三)案例反思。对案例本身进行延伸思考,形成评价式的理论提升;发掘案例内在思想、背后的启示价值,揭示其教育规律,以便今后改进工作。
三、文本格式
使用统一的评选申报表(附件1),文本排版要求如下:
(1)文章标题字体为三号黑体。
(2)正文字体为四号宋体。
(3)每段首行缩进2个字符。
(4)全文为1.5倍行距。
四、评选程序及报送要求
各市(区)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初评,评选出优秀案例统一寄送市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中心,由第三方专家进行市级评审。(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五、报送要求
案例纸质稿(一式两份)于2019年12月20日前寄送市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中心办公室。案例电子稿发至邮箱zjjyddpgzx@163.com mailto:8207060@QQ.COM。联系人:夏运丹,联系电话:85011910。各市区教育督导室汇总后交镇江市教育督导案例评选汇总表(附件3)。
六、注意事项
(1)案例正文中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
(2)作者仅限一人。
(3)每位责任督学只能有一篇文章参评。
(4)参评案例应未获奖、未发表。
(5)电子版、纸质版同步报送,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镇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