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培文实验学校:
为全面贯彻《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切实做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根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国教督办字﹝2013﹞2号)和《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试行)》(苏教督委〔2013〕1号),经研究决定,聘任姚宇(A角)、刘丽(B角)等2名同志担任镇江培文实验学校责任督学,落实挂牌督导工作责任。
镇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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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润州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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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印发 |

